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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民眾用藥安全 由誰把關 主管單位難辭其咎

【左: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標示不清】

ETENews新聞部主任徐寅勝/高雄報導

72歲婦人,因氣喘長期在岡山某診所就診,昨(13)日回診時,醫生告知口服藥物治療已達半年,需要再檢查肺功能有無進步並安排檢查,檢查後醫生建議,因氣喘狀況仍未改善,建議咳嗽不停甚至呼吸會喘時,繼續使用之前開立的支氣管擴張劑,因婦人當下已經忘記藥物是否還有,請醫生開立新的。

返家後,婦人發現幾個月前診所帶回來的藥物還有,但不清楚是否還在有效期限,便請女兒確認,女兒在藥盒上看不到正確的效期,拿了今天帶回的藥盒比對,發現兩瓶藥是同編號,但效期標註差異太大,認為是藥廠品管上有疏失。

許多年長者並未與子女同住,在用藥上,除了醫生的叮嚀,藥廠做好正確的標示才是第一線的為健康負責。支氣管擴張劑是屬於緊急使用的救命藥,民眾的用藥安全,主管機關應嚴格把關,以避免無良藥商魚目混珠置入假藥危害了民眾生命安全。

【兩瓶藥物的編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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