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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 高雄市 環保局 提供

強化垃圾回收再利用~ 高雄市加強破袋稽查!

ETENews特派 龔傑森/ 高雄報導

▲ 圖/ 高雄市 環保局 提供

為強化垃圾分類,提升資源回收再利用率,並落實垃圾減量,高市環保局自9月起擴大加強垃圾強制分類稽查作業,同時宣導資源回收觀念及知識,環保局表示 108年截至8月底,共執行1萬6,805件破袋檢查,其中民眾未確實垃圾分類回收,開立勸導單及告發處分,共有2,012件,因此環保局呼籲市民朋友們垃圾排出前,務必將家戶垃圾分為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及廚餘(養豬與堆肥廚餘)等3類,落實垃圾回收分類,避免違規受罰,未依規定者可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

▲ 圖/ 高雄市 環保局 提供

環保局指出在執行破袋稽查過程中發現,多有民眾誤將便當盒、飲料杯、杯蓋等一次用免洗餐具視為一般垃圾,且比率頗高,提醒民眾此類物品皆可進行回收再利用,在回收前以清水稍作沖洗,將殘留物清除後才能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進行回收。此外,家中部分電器、遙控器、玩具、資訊物品…等多數內部裝配乾電池(含鈕釦型電池),因其內含有害物質,未妥善回收處理恐對環境造成衝擊及危害人體健康,丟棄前務必先將乾電池取出,以塑膠容器集中貯存,並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或由販賣業者、回收業者進行回收。

環保局強調,若未依規定將垃圾分類排出者,依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請民眾配合法令規定做好垃圾回收分類,以免受罰。

另委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廢棄物者,如社區、機關、學校及大樓等,仍應將垃圾分類後再另排出,若有關資源回收相關問題,請多加利用資源回收免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詢問,或透過網路至「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獲取最新相關資訊,您的小小舉動讓可用資源得以再利用,共同為大家居住的生活環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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