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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ENews特派 龔傑森/ 高雄報導

▲ 圖/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提供

地價稅與房屋稅之自住用稅率 戶籍為要件大不同!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近日接獲民眾詢問,自住房屋及土地,申請土地的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房屋稅自住住家用稅率,是否都需辦竣戶籍登記?

該處表示,地價稅係房屋坐落基地,須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全國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之自用住宅用地,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房屋稅核課則按實際使用情形,如同時符合無出租,供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者,即可申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

提醒納稅義務人,地價稅應於開徵40日(即9月22日,今年適逢假日,順延至9月23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即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倘逾期申請則自申請次年期開始適用;房屋變更為自住使用之情形,應於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自次月起適用變更後稅率課徵房屋稅。

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或透過1999高雄萬事通線上智能客服詢問。

設籍人死亡會影響「地價稅自用」,報您知~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張君接獲公文,來電詢問所有土地無出租營業,為何要改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

土地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除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無營業外,尚須地上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等,經核定後才能適用。

現張君所有土地,原張君媽媽設立戶籍在內,但設籍人於107年7月間死亡,該地迄今查無張君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故該地自108年起要改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該處並提醒民眾,持有土地如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日後如已符合自用住宅要件,請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今年適逢假日,順延至9月23日)前向該處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收到行政執行署傳繳通知書免煩惱,多元繳納方式省時又便利~

近日常有民眾詢問因欠稅逾期未繳而遭移送強制執行,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核發之傳繳通知書時,該如何處理?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義務人收到印有繳款條碼之傳繳通知,可於文書上載明之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超商繳納,免負擔手續費;若是未印有繳款條碼之傳繳通知書,則須儘速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或該處所屬各分處開立繳款書繳納,亦可於期限內,至郵局購買匯票,受款人填寫移送機關並郵寄至移送機關繳納。

為避免因逾期未繳;致行政執行署進一步對欠稅人財產扣押或拍賣,於接獲行政執行署傳繳通知書時,切勿置之不理,以保障自己權益。

稅捐鹽埕分處9月21日在海寶國際飯店舉辦租稅宣導,邀您捐發票、得好禮,提早歡度重陽節~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加強宣導正確之租稅知識,特結合前金區公所重陽節敬老聯歡會活動,辦理「捐發票、得好禮」租稅宣導活動,除宣導購物索取統一發票外,並鼓勵踴躍捐發票為弱勢團體募集愛心! 

活動時間訂於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該處鹽埕分處將在海寶國際飯店二樓會議室設置稅務諮詢服務台,為市民解說節稅小撇步、網路申辦、直撥退稅等稅務諮詢服務,並推廣使用手機行動支付繳稅及以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登入線上查繳稅系統,完成繳稅等多元化繳稅方式。現場提供地方稅宣導手冊供民眾參閱索取。此外,舉辦「捐發票、得好禮」,憑捐贈108年7-9月個人消費10元以上之紙本發票或雲端發票,即可獲得精美宣導品乙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活動當日所募得之發票將全數捐贈給公益團體,歡迎您一起來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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