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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高雄市 刑事警察大隊 提供

製毒師搬運毒品遭當場活逮!!

ETENews特派 龔傑森/ 高雄報導

▲圖/ 高雄市 刑事警察大隊 提供

高市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獲報有一製(販)毒集團涉嫌於本市流竄,遂與鼓山分局、仁武分局及刑事警察局偵八大隊偵二隊共組專案小組調查,並報請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鍾仁松、主任檢察官李廷輝指揮偵辦,蒐報以綽號小林仔為首製毒集團,歷經二個月餘,於108年8月8日凌晨趁該綽號小林仔於製毒處所製毒時,順利將其查獲到案,查扣液態安非他命(初檢陽性)毛重889.5公克、麻黃素(初篩)毛重5公升保特瓶1桶、漏斗、馬達、燒瓶、鐵勺子等製毒工具及製毒化學藥品醋酸鈉、硫化鋇、氫氧化鈉等一批證物。

    據報,該製毒集團平日均於鼓山、仁武一帶從事販毒及製毒等不法犯行,危害社會。專案小組偵辦期間發現該不法集團係以綽號小林仔之男子為首,並由明仔指揮販毒及籌集製毒原料,嚴重影響本市治安重大等情,旋即成立專案偵辦。

   案經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本專案小組成員,於本(8) 凌晨,見機成熟,兵分多路,分別在鼓山、仁武等地,將綽號小林仔(林○○)、鄭○○、岳○○等3人查緝到案,當場查扣液態安非他命(初檢陽性)毛重889.5公克、麻黃素(初篩)毛重5公升保特瓶1桶…等製毒工具一批證物,全案除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將林嫌等人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外,並報請指揮檢察官向所屬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遏止該製(販)毒集團繼續危害社會治安。

    警方呼籲,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得併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第二級毒品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等重刑,民眾勿輕易以身試法,警方定全力查緝毒品犯罪以杜絕不法,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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