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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_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優惠大放送!

ETENews特派 龔傑森/高雄報導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優惠大放送!

高雄國稅局表示,所得稅制優化方案於107年1月1日施行,今(108)年申報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時開始適用,其中影響範圍最廣者首推提高4項扣除額額度。該局指出,所得稅制優化方案為減輕薪資及中低所得者稅負,108年申報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調高標準扣除額為12萬元(有配偶為24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為20萬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為20萬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為12萬元。另值得一提者,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全民健康保險為強制性社會保險,納稅義務人本人、合併申報之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依該法規定以被保險人眷屬身分投保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得由納稅義務人依法申報扣除,即受扶養直系親屬健保費之扣除,不受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在同一申報戶之限制;另若孫子女之父母均有因故不能扶養其子女之情事,而由祖父母扶養並依法列報其免稅額者,得依規定,減除該孫子女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或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所稱「因故」,指被扶養孫子女之父母有死亡、失蹤、長期服刑或受宣告停止親權情形之一;除死亡外,其餘情形應於申報時,檢附警察局查詢人口報案單、在監證明、停止親權裁定確定證明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

為了讓非本國籍民眾瞭解所得稅申報相關規定,特提供宣導短片、DM及海報英文版本供民眾參考(高雄國稅局網址:https://www.ntbk.gov.tw)。

由納稅服務隊協助申報,尚須”自行”檢視內容~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申報期將至,往年偶有發生透過納稅服務人員協助完成申報,後經查獲有漏報需自行申報之所得或虛報免稅額等違章情事而被補稅裁罰,納稅義務人不服,申請復查遭駁回案例。該局進一步說明,每年5月所得稅申報期間,國稅局會組成納稅服務隊,協助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上傳網站的資料也會列印給納稅義務人自行檢視內容是否正確,是一項便民服務措施。但申報之法律效力,仍歸屬納稅義務人,非代為或協助申報之人。又對所得組成、家戶內成員關係等課稅事實,納稅義務人自己最為清楚,更應善盡詳實核對申報資料內容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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