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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Etenews  特派  施亦旋  報導
108年02月17日13時30分楠梓分局加昌派出所警員蕭士軒、楊國瑞執行12-14時線上巡邏勤務時,接獲110報案稱於大學十七街空地有火災,警網到達後發現一名婦人焦急的在試圖撲滅火勢,警方立刻偕同周遭民眾拉水管到該空地撲滅火勢,119人員隨後到達並再度確認火勢撲滅,現場民眾才鬆口氣慶幸沒有造成災害。
警消現場了解,係一名年約50歲的周姓婦人在大學十七街空地燃燒金紙,因為未注意火勢加大,造成火勢差點無法控制,所幸警員蕭士軒、楊國瑞與民眾立即拉起水管撲滅火勢,避免大火漫延而造成災害。


楠梓警分局長陳錦坤藉此宣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尤其在雜草地燃燒東西,稍有不慎即可能引發火災。民眾們燒金紙時應選擇空曠地點燃燒,若風速過大則不宜燃燒;並注意附近是否有易燃物,避免燃燒中金紙飄落引起火災;燃燒金紙時應注意人員進出管理,避免兒童靠近;準備水桶或滅火器,燃燒金紙後,應確認火源熄滅不再復燃始可離開,楠梓分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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