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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民眾怨:申請輔具像是在乞討 相信新市府 會改善這些弊端 讓社會局真正的動起來!

ETE NEWS 特派 施亦旋  報導

 

91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長輩,因骨質疏鬆長期臥床,醫生建議除加強注意營養、補充鈣質外,還需要每天適度曬太陽,為讓長輩能有合適的輔具下床及外出,家屬填寫委託書請廠商代為向南區輔具中心提出申請,評估當天,因家屬未到現場,復健師打電話給主要照顧者了解長輩情況。復健師表示,社會局規定,申請輪椅座墊必須檢查臀部的皮膚狀況,有褥瘡或即將發生才能申請,當下長輩連說兩次,不要搬動我,但復健師還是要求廠商將長輩抱到評估床,稍微扶起長輩當下,即聽到喀一聲,復健師立刻說,好像骨折了,請家屬趕快送醫院檢查。

 

經X光檢查後確診,長輩大腿骨骨折,家屬生氣質疑,與復健師通話當時,已經告知長輩有骨質疏鬆不要隨意搬動,為何還執意搬動?復健師僅說,家屬並未告知,且因長時間臥床,下來坐輪椅時也不需要輪椅座墊。

 

輪椅座墊在內政部的輔具分類是屬於「預防壓瘡輔具」,是用來預防褥瘡,而非已經發生才能申請。不正確的知識,即使褥瘡是可預防的,皮膚也會漸漸惡化,一旦發生了褥瘡是很難根治的,不僅病患本身,對照護人員的體力及精神上都是相當大的負擔,同時產生的併發症也會造成生命上的危險及耗費更大的健保醫療資源。

 

日前曾因民眾投訴,實際請教南區輔具資源中心曾主任,曾主任表示,因社會局經費不足,對於輪椅座墊的審核非常嚴格,且家屬必須陪同到現場評估才能受理,南區輔具資源中心僅是遵照辦理。為了讓長輩有合適的輔具,家屬必須請假陪同?對於輔具申請的相關規定,究竟是輔具資源中心的自由心證還是社會局主管單位的指令,真的有待釐清,以免讓民眾產生不佳的解讀和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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