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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夫車禍妻冒名頂替 依偽造文書罪送辦

EteNews記者 林尊煌/高雄報導

高雄橋頭區三民路與神農巷口(29)日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自小客車沿仕豐路神農巷直行至三民路口時,與一台機車發生車禍,機車上的女駕駛在空中翻了一圈後著地蜷曲在路旁,自小客車駕駛及乘客一男三女當時便立即下車查看,才發現撞上的女子有孕在身。此時周圍熱心民眾協助撥打報案電話及救護車,將女騎士先送往醫院治療。

肇事小客車(圖/記者林尊煌翻攝)
岡山分局橋頭分駐所警員李懿訓、黃元裕趕往現場處理,到場時女騎士已被送往醫院治療,在現場自稱自小客車駕駛人的張女向警方表示車子是由她所駕駛,警方請其提供行車紀錄器及測繪車禍現場後,前往醫院了解女騎士傷勢,幸好只有皮肉傷未傷及胎兒,經了解劉姓女騎士(27歲)已懷有3個月身孕,警詢時她向警方表示,遭撞時有親眼看到從駕駛座出來的人是一名男性,並非如當事人事故聯單上所寫的為女性,警方立刻查看自小客車行車紀錄器,證實女騎士所說的是事實,遂立即聯絡自小客車駕駛,請當事人至橋頭分駐所說明。

懷有3個月身孕劉姓女騎士被小客車撞飛瞬間(圖/記者林尊煌翻攝)
經警方調查後發現,於車禍當時的駕駛為52歲謝姓男子,謝嫌向警方表示自己於下午14時許在友人家吃了半碗的燒酒雞後欲返家途中卻出車禍,當時其坐在後座的太太因為擔心丈夫酒駕遭警方發現會使家庭失去經濟支柱,才會冒名頂替,自己便主動向警方表示當時自小客車是由她所駕駛,警方對謝嫌實施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為零,但因張女已冒名丈夫製作車禍當事人筆錄,並確實使警方登載不實內容於公文書上,已明顯涉嫌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之嫌,俟後警方告知兩人已涉及偽造文書,兩人才知道自己闖下大禍,拜託警方原諒,但已後悔莫及,夫妻兩人皆依偽造文書罪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警方再次呼籲民眾,出門在外若有食用酒精成分之食物或有飲酒情事,最好指定駕駛開車,或由計程車接送才安全,若有車禍發生,切勿保持「沒人會發現」的僥倖心態,幫人或請人冒名頂替自己的過失,使自己或他人再多犯一條偽造文書罪,非常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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