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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搶快左轉撞巡邏車 酒駕男踢鐵板送辦

EteNews記者 徐寅勝/林尊煌/高雄報導


今(24)日清晨4時許,伍男(83年次)駕駛灰色自小客車沿左營區博愛二路北往南行駛,至裕誠路口欲左轉時,疑因搶快左轉專用燈還未亮起時即左轉,與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黃姓男警員(63年次)執行巡邏勤務駕駛巡邏車沿博愛二路南往北直行發生碰撞。警方獲報趕至現場測繪拍照並實施酒精測試,黃員呼氣酒測值為零,伍男呼氣酒測值為1.08MG/L。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伍男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黃員左手肘遭玻璃割傷及頭部暈眩,施員頭部暈眩,目前在聯合醫院就醫,自小客車駕駛伍男(83年次)左手輕微擦傷,由消防同仁包紮後未就醫,自小客車上另2名乘客未受傷。

當時黃、施2員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行駛在博愛二路南往北方向未繫安全帶,黃、施2員見狀立即駕車尾隨在後,當時巡邏車有開啟警示燈,行經博愛二路與裕誠路口時,遭對向由伍男所駕駛之自小客車左轉撞及巡邏車左側,巡邏車再滑行至路旁碰撞人行道之車阻水泥柱,造成巡邏車險些翻覆。巡邏車左側及車頭嚴重受損,灰色自小客左側車身及左前保桿受損。

伍男表示今凌晨2時許與友人於家中飲酒後,駕車欲護送友人返家,不料行經左營區博愛二路,欲左轉裕誠路時,不慎與巡邏車發生碰撞。伍男坦承當時欲左轉時,還未看到左轉燈亮起即左轉。

警方呼籲駕駛人飲酒後切勿酒駕,酒駕上路不僅觸法,如發生交通事故,不僅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傷亡,更可能造成家庭破碎。飲酒後請指定駕駛、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計程車返家,以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肇事伍男酒駕疑因搶快左轉專用燈還未亮起時即左轉,與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巡邏車碰撞(圖/記者林尊煌翻攝)

▲伍男駕駛自小客(圖/記者林尊煌翻攝)

▲被撞龍華派出所巡邏車(圖/記者林尊煌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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