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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酒駕通緝犯又再酒駕 遭警攔查還耍賴 不要心存僥倖關心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安全

Etenews新聞部主任 徐寅勝 報導

湖內警分局砂崙派出所所長林政憲及警員嚴元泰等2員於11月1日執行10-12時巡邏勤務,於10時25分行經茄萣區公園路1號前,發現對向車道一輛781-OOO號重機車三貼違規行駛,經警攔查後,發現朱姓駕駛人(54年次)身上有濃濃酒味,警方在現場以酒測器測試酒精濃度呼氣值為0.21MG/L,朱嫌當場並謊稱不知道自己年籍資料,經林所長帶返所查證車籍資料後再比對戶籍內人口資料,鍥而不捨終於查出朱嫌真實身分,朱嫌係因不能安全駕駛案遭法院通緝中而耍賴,才對自己行為避重就輕,員警除依酒後駕車製單舉發外,全案經警偵訊後依不能安全駕駛通緝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朱嫌稱為昨晚在家喝酒,因心想要載老婆跟孫女外出購物且距離住家路程才10分鐘而已,因貪圖一時方便而酒後僥倖駕車上路,沒想到竟會在半路遭遇到警方攔查進行酒測,並表示警察真厲害有辦法查出他的真實身分,惟事後仍對於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抱歉,並向警方表示不敢再心存僥倖而酒後駕車了。


湖內警分局長陳杏結表示,為了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也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以免因酒誤事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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