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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晚報電子報

高雄市衛生局持續稽查各賣場、餐飲業者確保蛋品安全

EteNews 記者 蔣麗芬/高雄報導

本次雞蛋檢出芬普尼事件中高雄市共有8家畜牧場生產的雞蛋經農委會檢出不合格,本局配合農委會調查蛋雞場已售出相關下游蛋商受汙染雞蛋,截至8月28日下午6時止總計下架1685.3公斤。另外,依據屏東縣、臺南市及彰化縣通報該轄區受汙染蛋品於本市之流向,高雄市衛生局會同消保官追查,並責令業者下架外縣市問題雞蛋計3586公斤,目前均已全數退回各來源畜牧場待銷毀處理。

為維護民眾食用蛋品的安全,衛生局後續持續追查市售端各通路商及食品製造業者,為確認消費端的賣場是否有污染可能的蛋品,於8月29、30日2天共稽查食品業者共78家,包含28家販售業(賣場及 超市)、40家餐飲業,4家烘焙坊及6家蛋品工廠,皆未發現使用問題蛋品。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者將依同法第47條規定裁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主動檢視使用的蛋品,如有發現蛋品來源為農委會公告之問題畜牧場,應即刻停止使用並請蛋商回收。另外,為避免買到問題蛋品,消費者於選購市售蛋品時可以透過履歷標章或掃描QR code查詢雞蛋生產畜牧場所在地,確保雞蛋來源安全。

衛生局仍持續加強市售蛋品清查,並也函轉相關糕餅、烹飪、餐飲等公(工)會轉知所屬會員及本市各大通路販售業者,落實自主管理,倘有使用或販賣相關問題蛋品來源的雞蛋,應主動向衛生局通報,共同維護市民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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